食物中毒知识宣传什么是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,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、亚急性疾病。如果在用餐后4~10小时发生腹痛、腹泻、呕吐等肠胃炎症状,共同用餐的人也出现类似症状,那么初步怀疑是发生了食物中毒,这时一定要先到医院及时就诊。 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 造成食物中毒的危险因素无处不在,下面这些引起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你都知道吗? (1)生熟交叉污染; (2)食品贮存不当; (3)食品未烧熟煮透; (4)从业人员带菌污染食品; (5)经长时间贮存的食品食用前未彻底加热; (6)进食未经加热处理的生食品; (7)食用农产品在种植、养殖过程中,受到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。如蔬菜中农药残留等; (8)食品中含有天然有毒物质,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没有完全去除。如豆浆未煮透,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未彻底去除;四季豆(扁豆)加热时间短,其中的皂素等毒素未完全破坏; (9)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受到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。如误将亚硝酸盐当做食盐使用; (10)食用有毒有害食品,如毒蕈(毒蘑菇)、发芽马铃薯(土豆)、河豚。 八项注意预防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可以预防的,只要你能做到下面的八项注意,就可以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: 第一,采购食品时,要到有一定规模、信誉好、食品质量把关较严的商场或超市选购,不要在路边摊贩或无证照摊点处购买食品,确保食品原料的卫生安全。 第二,在选购食品时,要看清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,不购买无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厂名厂址的三无”食品及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。 第三,外出旅游时,不要在无证照摊贩处或流动摊点购买食品;不要随便采食不认识的野果、蘑菇及野菜等。 第四,外出聚餐时,应选择食品卫生条件好、信誉度高的A级或B级餐饮单位,不要到无证照摊贩处就餐。 第五,不要生食肉类、海(水)产品等食品,选购鱼类、肉类等食品时,尤其要注意新鲜度。烹调时,鱼类、肉类应充分加热,采用油炸和加醋(或红果)烧煮等方法可以有效降低鱼类当中的不良产物一组胺。 第六,制作食品时,要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加工,生熟用具分开使用。 第七,不食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物;不食用发芽土豆和霉变红薯等变质食品;不食用鲜黄花菜;扁豆要烧熟煮透。 第八,购买食品及外出就餐后,要索取并保留好相关票据,一旦发现食品卫生问题或出现腹痛、腹泻等不适症状,要及时拨打12320进行举报投诉。 个人怎样预防食物中毒 做好饮食卫生和习惯的自我管理能够帮助我们预防食物中毒: (1)饭前便后要洗手; (2)煮熟后放置两个小时以上的食品,需要重新加热到70℃以上再食用; (3)剩余饭菜及时冷藏; (4)瓜果洗净并去除外皮后再食用; (5)不买不吃来路不明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; (6)不买不吃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店或路边摊上的食品,尤其是这些店、摊上没有密封包装的食品; (7)不吃已经确认变质或怀疑可能变质的食品; (8)不吃其他外观明显异常的食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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